據悉,好太太公司是一家生產和銷售晾衣架的公司。2016年,發現夢想家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類似晾衣架產品。相關產品在包裝裝潢的顏色和字體上與好太太晾衣架相似,產品說明書和型號與好太太產品相似。另外,夢想家公司授權廈門某建材店的門頭裝修,好太太公司據此認為,想家公司的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嚴重影響了好太太公司產品的銷量和利潤,對公司商譽造成了損害。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認為,鄉愁公司不能證明“真老婆”干衣機的包裝、裝潢、店鋪是獨立設計或先使用的,而鄉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股東、建材店都曾是好太太的經銷商,這說明“好太太”衣架的流行及其包裝裝潢具有識別貨源的功能,所以“真老婆”故意搭便車“好太太”。據此,法院判令夢想家公司賠償好太太公司經濟損失,包括合理的維權費用,共計80萬元。此外,因好太太公司未能證明真心話家政公司的侵權行為損害了其個人利益,故法院對其賠禮道歉的請求不予支持。
來源:IPRdaily中文網